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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 家庭信托的优缺点

发表时间:2020-07-22 07:17:44

家庭可能要考虑的困难决定之一是是否建立家庭信托。本文着眼于家庭信托的优缺点。

什么是信托?
只要一个人(财产授予人)将财产交给另一个人(受托人)以为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就存在信托。因此,家庭信托是一种涉及以下方面的关系:

设立人,创建信托并决定将什么放入信托契约;
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信托资产的所有权,并按照信托契约的指示进行处理;
和受益人,从信托中受益。
受益人可能包括:

全权受益人,受托人可酌情获得利益;
最终受益人,有权在清算时仍保留信托中剩余的任何资金;
和主要受益人,他们是全权受益人,比其他受益人享有某种优先权。
家庭信托的优势
以下是建立家庭信托的一些优点:

债权人保护–信托资产通常受到保护,不受受益人债权人或受托人本人的保护。在新西兰,通常的情况是父母负有个人责任(通常与他们的商业利益有关),并希望在无法负担的情况下保护家庭住所免受此类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信托基金可保护这些资产免于承担个人责任。

防止关系财产索赔–如果您在一生中或遗嘱中向子女提供个人资产,则根据《 1976年财产(关系)法》,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资产可能会供其伴侣使用。但是,如果您的资产是您的孩子可以继续获得这些财产的利益,但这些财产不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此不能由您的孩子的伴侣提出索赔。

此外,如果在建立关系之前将资产转移到家庭信托中,则信托中的资产不太可能在关系结束时受到关系财产索偿。

保护财产免于受益人/为受益人保护–如果您担心孩子们处理其财务事务的能力,可能不愿在您的一生或死亡时简单地将资产交给孩子。如果您将资产交给家庭信托,那么信托可以为弱势儿童提供收入和/或资本,以满足他们出现现金需求。这样可以保护您家庭资产的长期价值。

保护子孙后代免受潜在税法变化的影响–家族信托可以为将来可能引入的各种形式的财富税提供保护,例如死税或遗产税。

减少或防止对您的财产提出索赔-如果法院认为您的家庭成员因其规定而处于不利地位,则法院可以根据1955年《家庭保护法》有效地重写您的遗嘱。但是,法院不能出于《家庭保护法》的目的而改写您的信托。

应对法律变更的一般灵活性–现代信托契约通常允许有限的变更权来应对法律变更。

机密性–家庭信托没有公开注册,因此可以保密。

家庭信托的缺点
以下是获得家庭信任的许多缺点:

资产所有权的丧失–如果您将个人资产转让给信托,则该信托的受托人将控制资产。尽管您可以通过任命和/或罢免受托人的权力来保持某些控制权,甚至可以自己成为受托人,但请记住,转移给信托的资产不再是您自己的资产,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您继续将资产视为自己的资产,那么任何信托都可能会冒充假货。

其他管理–如果您建立了信托,则需要考虑满足信托年度会计和管理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

信托/资产转让的成本–建立信托涉及成本。这些将取决于您信任的复杂性和要转让的资产的性质。

未来法律变更–信托法立法的可能变更可能会删除或影响信托形成的某些原始目标。

家庭信托适合您吗?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建立信任来获得直接的财务利益。大多数家庭信托的成立都是为了减少可能发生或可能不会发生的变化的影响,例如:

商业债权人的债权;
和防止关系破裂。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与某人讨论建立家庭信托的问题,请立即与您的金彼岸律师预约。